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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中国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网站http://www.cgof.cn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发展交流中心是国家粮食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在国家粮食局的领导下,负责促进粮食企业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科学技术推广、开发粮油产品,承担粮食企业法律咨询,组织粮食企业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粮食企业进行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粮食企业发展。 (二)受国家粮食局委托,承担粮油储运技术推广和相关产品交流有关工作。 (三)受国家粮食局委托,承担粮油加工产品开发、交流、展示和粮油副产品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 (四)承担粮油票证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 (五)承担粮食企业法律咨询和有关仲裁工作。 (六)组织国内粮食企业参加国际交流,学习先进管理经验。 (七)承担有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粮食行业分会(详情请浏览中国粮食贸促网 http://www.chinagrains.org.cn) 和粮食行业争议仲裁中心的业务工作。 (八)承担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处 负责承办中心日常行政工作;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中心资产;负责中心的人事、社会保障和党务工作;负责中心各处室间的工作协调、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办公用品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的信息及粮食贸促网的建设运营工作。承担粮食行业争议仲裁中心的工作,为维护粮食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经济贸易仲裁服务;为社会提供涉粮法律咨询服务。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经济交流处 负责联系国内粮食企业,为企业创造完成发展和扩展的条件和机会;组织和承办粮食行业的展示贸易拓展活动;支持和帮助粮食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经济合作;为粮食企业招商引资和民间经济合作提供服务;负责粮油票证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根据业务需要,对外可使用中国贸易促进会粮食行业分会展览处的名义开展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科技交流处 接受委托,承办粮油储运、加工技术推广有关事务,为粮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承办粮油加工产品和副产品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交流工作和有关咨询等;促进粮食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交流;为粮食行业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提供咨询服务。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对外联络处 接受委托,负责承办国家粮食局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项;负责向国外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接受委托,为局机关、直属和联系单位及国内粮食企业提供出国考察、商务活动、技术合作、交流培训等服务;为局机关、直属和联系单位提供国际会议会务服务,代办因公出国(境)护照和签证;为非政府间粮食领域的交流合作和粮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 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事业编制2 0名。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置如下: 中心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经济师1名。 综合处编制5名,经济交流处编制4名,科技交流处编制4名,对外联络处编制3名。各处领导职数均为2名(处长1名、副处长1名)。
四、主要领导及联系方式 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主任:田雨军 综 合 处 电话(传真):66094261 经济交流处 电话:66094251 传真:66094291 科技交流处 电话:66094285 传真:66094291 对外交流处 电话(传真):66094263 粮食行业争议仲裁中心 电话:6609423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网 址:http://www.chinagrain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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