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国家粮食局通告
国粮通〔2007〕4号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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