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粮人[2006]44号)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造就一批适应粮食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省粮食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举办第二届江西省粮食行业职业岗位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大赛设置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二个竞赛职业(工种)。
二、参赛人员
全省粮食行业从事粮油保管、粮油质量检验职业的从业人员。
三、竞赛职业标准
大赛活动按照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组织实施。(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程,省局已组织征订。
四、竞赛组织
大赛由省粮食局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同主办,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行业管理处,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省粮油质量监督检查站具体承办。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各厅局领导和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专家、教授及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担任,负责大赛的业务指导和考试鉴定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各设区市粮食局自行组织进行,优胜者参加全省决赛。决赛将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考试鉴定,试题由国家题库粮食专业分库提取,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
五、竞赛奖励
1、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江西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2、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报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由省粮食局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经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3、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十名的选手,由省粮食局授予“全省粮食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金、荣誉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对技能大赛合格选手,经省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站核准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5、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十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省粮食局颁发奖牌。
六、决赛时间
决赛时间拟定于2007年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拔赛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各设区市粮食局对此次活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本地赛事,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鼓励全行业基层企业职工积极参加,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培,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改善粮食企业岗位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高级技能人才比例。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出能人,树立典型,形成全省粮食行业学业务、钻技术、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第二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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