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正确把握形势,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创新体制机制,发展流通产业,保证了全国市场、受灾地区和奥运举办城市的粮油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应对挑战 确保粮食市场 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宏观调控稳住粮价取得明显成效 1.抓好粮食收购,种粮农民利益得到保护。2008年,全国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粮食5836亿斤(原粮,下同),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3407亿斤。国家连续调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将稻谷最低收购价实施范围扩大到11个省(区)。在6个小麦主产省启动执行预案,全年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835亿斤,比上年增加256亿斤。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东北地区粳稻、玉米、大豆和南方稻谷的临时收储政策,有效地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2008年,收购临时存储稻谷236亿斤、玉米266亿斤、大豆13亿斤。国家增加政策性粮食收购,提高收购价格,带动市场粮价回升,按商品量测算,使全国农民增收500多亿元。仅河南省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近500亿斤,全省农民增收30多亿元。 2.适时吞吐调节,粮食市场和价格保持基本稳定。面对国际粮食危机、粮价大幅上涨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宏观调控需要和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地安排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合理地把握储备粮油的轮换时机和销售节奏,避免了粮价大涨大落,维护了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2008年,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3328亿斤,其中,销售政策性粮食952亿斤。 3.充实粮食储备,市场调控能力增强。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玉米、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增储计划,中央储备粮、油的库存同比分别增加122亿斤和75万吨。及时下达和督促实施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按照国务院部署,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规模指导计划和储备油规模标准要求,地方储备粮、油的库存同比分别增加85亿斤和29万吨。 4.完善应急体系,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提高。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应急保障体系。适应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需要,军粮供应工作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已确定粮油应急加工定点企业2374家,应急供应定点企业6595家。 5.加强产销衔接,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粮食供求基本平衡。2008年,国家下达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计划100亿斤,有效地充实了销区粮食库存,缓解了产区收储压力。认真落实关内销区到东北产区采购粳稻运费补贴政策,促进东北地区粳稻销售。大力开展粮食产销衔接,通过举办各类粮食产销衔接交易会、贸易洽谈会、产销合作会,签订粮食购销合同410亿斤。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到2008年11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总数1.8989万个,其中,购销企业1.3562万个,分别比2007年减少11.4%和8.2%;国有粮食企业职工69.9万人,其中,购销企业职工51.6万人。全年安置分流职工再就业6.5万人,其中,粮食部门安置4.4万人。企业扭亏增盈保持良好势头。 多元粮食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放开粮食市场后,各地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加工和销售,拓宽农民售粮渠道,搞活了粮食流通。目前,全国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市场主体达到7.7498万家,其中,70%以上是多元主体。 (三)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1.粮食仓储和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抓紧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做好2008年新增10亿元中央补助投资项目审查工作,安排建设食用油和油料储存设施以及东北地区粮食烘干设施,总投资约25亿元。国家安排7.82亿元中央补助投资,重点安排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南、山西、广西等21个省(区、市)仓房维修改造和粮食仓储、烘干设施及物流体系建设。 2.粮食市场体系、统计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达到18个,全国各类粮食批发市场达到553家,实现全国联网的批发市场达到23家。认真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做好粮食购销存月报、旬报和食用油、大米日报工作,完成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加强市场信息监测。 3.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产业化经营稳步发展。目前,全国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1.1977万个,其中,国有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324个。截至2008年11月底,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684个,在粮食收购、技术改造、基地建设等方面获得贷款997.7亿元。 4.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和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提高。积极加强粮食仓储管理,认真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新的小麦国家标准,在小麦主产省推广使用小麦硬度仪。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等9个单位建立了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粮食数量动态检测、快速品质检测仪器、植物源杀虫剂新剂型、低温准低温储粮示范等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5.农户安全储粮、“放心粮油”工程扎实推进。辽宁、山东、四川3省全面完成农户安全储粮试点专项,通过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的方式,为试点地区农户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推广科学储粮技术,起到明显减损效果和示范作用。继续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和城乡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正确把握粮食流通工作 面临的新形势
(一)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新政策新部署,给粮食流通工作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最近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在粮食这个问题上,必须要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思维,必须瞻前顾后、留有余地、始终如一、高度地重视粮食安全,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决不能因某些品种和局部地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出现认识上的反复,决不能因年度的丰歉而出现工作上的摇摆。 1.在粮食工作指导思想上。要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和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紧平衡相统一,切实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既要防止粮食短缺供不应求、“米贵伤民”,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又要防止粮食价格走低、“谷贱伤农”,影响粮食生产平稳发展。 2.在粮食支持保护政策上。要坚持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财力增强相统一,进一步完善粮食支持保护制度,既要健全粮食补贴制度,逐年加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支持增粮增收,又要健全粮食价格保护制度,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3.在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上。要坚持落实中央要求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相统一,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既要求各地区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强化扶持政策,落实储备任务,承担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又要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积极性。 4.在粮食产业发展措施上。要坚持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相统一,促进产销区粮食产业协调发展。加大对主产区的扶持,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加快取消主产区资金配套;加强和充实粮食储备,完善粮食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粮食价格合理水平;加大对粮食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改善粮食仓储条件;积极搞活流通,支持销区企业到产区采购,完善产销衔接;加强对粮油消费的引导,提高全社会节粮意识,强化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节粮措施。 (二)国际国内粮食供求和价格形势变化,给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提出新要求 当前,国际市场粮油价格大幅下跌与国内粮食产量大幅增长的情况同时出现,增加了国内粮价下行的压力。为了稳定国内粮食市场价格,2008年,国家先后三次下达粮食临时收储等计划;最近再次下达第四批临时收储计划,但价格下行的压力仍然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考虑到粮食生产成本增加、种粮比较效益较低的情况,还需要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平稳发展。在国内市场粮价高于国际市场的情况下,为防止有的品种过度进口冲击国内市场,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适时、适度地吞吐调节,加强进出口调控,妥善地应对国际市场对国内市场的不利影响,维护国内粮食市场稳定,保护国内粮食生产。 (三)粮食市场主体结构和库存结构发生新变化,给粮食库存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方面,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搞活了粮食流通,但也有部分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不易摸清库存底数,加之分布点多面广,给粮食库存监管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各级储备粮规模不断增加,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范围扩大,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等政策性粮食占到国有粮食库存总量的80%左右,粮食库存监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特别是近年来粮食价格波动大,个别企业存在“转圈粮”、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粮食销售后不及时减账、违规销售粮食等现象。这些都是当前粮食库存监管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办法、充实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 (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给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提出新要求 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历史包袱还未完全解决,经营性亏损挂账负担沉重,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企业改革和发展缺少必要后续政策支持。二是在粮食收购中,托市主体收购已经成为主要形式,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和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很好发挥,市场形成粮食价格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粮食市场主体发育不够,具有带动力、辐射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多,大多数企业规模小,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四是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分布不平衡,部分基层粮库长期超负荷运转,缺乏资金维修改造,粮食市场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粮食流通和加工企业技术含量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质量标准基础薄弱,不适应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需要。解决好以上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扎实做好2009年粮食流通工作
(一)抓好收购,充实储备,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物质基础 1.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要认真总结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执行预案,加强政策宣传,提前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临时收储粮食政策,确保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要发挥好地方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的积极作用。 2.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调控粮食市场能力。各地要按照国务院规定和有关部门下达的省(区、市)及各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利用粮食丰收的有利时机,抓紧充实地方储备。要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库存。大中城市、重点地区和薄弱地区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库存,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其他地区也要建立必要的地方粮食储备,增强地方政府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 3.加强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央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轮换机制,推进中央储备粮轮换通过规范的批发市场进行交易,使中央储备粮轮换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结合中央储备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增储等工作,继续优化产销区中央储备粮的布局和品种结构,逐步增加大米、大豆、食用植物油等品种的储备数量。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日常监管和质量抽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规范。 (二)清仓查库,摸清家底,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组织和抓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要落实“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抽查要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库存清查扎实进行,进一步摸清粮食库存底数。 (三)稳定粮价,保障供应,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 继续做好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工作,掌握好调控时机和力度。加强粮食移库工作和产销衔接,充实薄弱地区粮食库存。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分析。继续加强粮源筹集能力、成品粮油储备能力、应急加工能力、应急运输能力和军粮供应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军供企业改革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军供网点布局,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功能。 (四)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加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建设 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做大做强粮食购销主渠道。以骨干粮库为主体,实行兼并重组,组建公司制、股份制粮食购销企业,完善粮食购销网络,进一步优化布局和结构。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夯实主渠道基础。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产权改革行为,落实对外资兼并重组国有粮食企业的安全性审查和监督。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重点建设东北地区的哈尔滨、长春、大连等玉米和稻谷物流节点;黄淮海地区的郑州、诸城、邢台、宿迁等小麦物流节点;长江流域的南京、武汉、长沙、九江、成都等稻谷物流节点;加强和巩固在建的物流节点。认真研究编制粮食、食用油加工业发展规划,加强对粮油加工业的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积极引导粮油加工企业整合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组织实施一批国家科技和产业化项目,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应用,启动国家级粮食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组建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跨越式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继续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继续组织实施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抓紧建设北京、上海、云南、广西、新疆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扩大交易市场联网范围,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督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加强农村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和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搞活粮食购销和经营。 继续推进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和“放心粮油”工程,推广安全储粮技术,促进科学健康消费,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五)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推进粮食依法行政 认真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快健全粮油仓库管理、粮食仓储设施管理、粮食质量监管等配套制度,提升企业粮油储藏技术应用水平,规范国有粮食仓储设施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完善粮油质量标准体系,开发和推广粮食卫生快速检验技术,提升粮食质量卫生检验能力。落实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粮食法》的研究工作。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监管,继续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继续狠抓安全生产。
(该文系聂振邦同志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有删节)
信息来源:《宏观经济管理》(2009年第三期) |